商品檢驗不合格處理辦法 第8條 法規:商品檢驗不合格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第8條 報驗義務人依前條規定改裝、調整或加工不合格之商品時,檢驗機關(構)得派員監督處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