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檢驗不合格處理辦法 第11條 法規:商品檢驗不合格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第11條 檢驗機關(構)執行不合格之商品追蹤處理時,得依本法第四十九條及第五十條規定向廠商查閱有關資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