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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商品型式認可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商品型式認可之申請人為商品之產製者或委託產製之委託者(以下簡稱生產者);生產者不在國內時,為其在國內有住所或營業所之代理商或輸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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