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型式認可管理辦法 第13條 法規:商品型式認可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第13條 取得型式認可之商品,報驗義務人應檢具申請書及商品型式認可證書影本申請報驗,但已填具型式認可證書之證號者,免附型式認可證書影本;報驗義務人非商品型式認可證書之名義人時,應另檢具證書名義人授權文件。以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型式試驗報告取得型式認可者,檢驗機關得限制其報驗商品數量。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