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免驗辦法 第6條 法規:商品免驗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第6條 符合前條第一項規定之自用品、商業樣品、展覽品或研發測試用物品,以郵包寄遞或旅客進入國境隨身行李,准予免驗,並由海關逕予放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