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4條檢定機關(構)依度量衡器檢定檢查辦法第八條規定派員至度量衡器放置地點辦理檢定時,加收臨場檢定費每人每次新臺幣五百元。但檢…
- 第5條計程車計費表之檢定費,定置檢定每具新臺幣三十五元;輪行檢定及行走檢定每具新臺幣二百元。
- 第6條衡器檢定費費額如附表一。
- 第8條刻有分度之金屬製量桶、量槽檢定費費額如附表二。
- 第9條膜式氣量計檢定費費額如附表三。但自備檢定設備申請檢定,經度量衡專責機關或其所屬分局全數逐一檢定者,依應繳檢定費五分之二計…
- 第10條水量計檢定費費額如附表四。但自備檢定設備申請檢定,經度量衡專責機關或其所屬分局全數逐一檢定者,依應繳檢定費五分之二計收。
- 第11條油量計檢定費費額如附表五。
- 第12條液化石油氣流量計檢定費每具新臺幣二千元。
- 第12-1條氣油比檢測儀檢定費,每套新臺幣四千三百元;以相同主機搭配不同連接裝置同時申請檢定者,每增加一組連接裝置加收新臺幣三千元。
- 第13條(刪除)
- 第14條一般電度表檢定費費額如附表六;匹配於電度表之變比器檢定費費額如附表七。
- 第14-1條電動車輛供電設備檢定費,每處每次基本費為新臺幣一萬二千元,同一處每支充電槍新臺幣七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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