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本條文有附件第10條水量計檢定費費額如附表四。但自備檢定設備申請檢定,經度量衡專責機關或其所屬分局全數逐一檢定者,依應繳檢定費五分之二計收。
- 本條文有附件第11條油量計檢定費費額如附表五。
- 第12條液化石油氣流量計檢定費每具新臺幣二千元。
- 第12-1條氣油比檢測儀檢定費,每套新臺幣四千三百元;以相同主機搭配不同連接裝置同時申請檢定者,每增加一組連接裝置加收新臺幣三千元。
- 第13條(刪除)
- 本條文有附件第14條一般電度表檢定費費額如附表六;匹配於電度表之變比器檢定費費額如附表七。
- 第15條雷達測速儀檢定費每具新臺幣五千元。
- 第16條噪音計檢定費每具新臺幣七千九百元;加測倍頻濾波器噪音計每具加收新臺幣三千二百元。
- 第17條呼氣酒精測試器新品檢定費每具新臺幣一萬一千五百元,舊品檢定費每具新臺幣八千二百元;呼氣酒精分析儀新品檢定費每具新臺幣一萬…
- 第18條稻穀水分計檢定費每具新臺幣二千四百元。
- 第18-1條硬質玉米水分計檢定費每具新臺幣三千四百元。
- 第19條車輛排氣分析儀檢定費新品每具新臺幣七千元,舊品每具新臺幣五千零五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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