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認證實施辦法 第4條 法規:中華民國認證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第4條 受託機構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一、國內合法設立之公益法人。二、依國際標準組織之標準建立認證制度,並據以實施認證業務,且已簽署國際或區域認證組織相互承認協議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