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認證實施辦法 第2條 法規:中華民國認證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第2條 標準專責機關應辦理下列事項,以建構符合國際規範及發展趨勢之認證環境,提升認證業務效能:一、前瞻技術認證機制研究發展。二、推動認證體系國際化。三、提升認證體系品質。四、架構維持及推廣符合性評鑑知識資料庫。五、與其他法規主管機關合作,推廣國家認證方案。六、國際認證合作事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