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人輸出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應將出口貨品之學名、俗名及貿易署核發之許可證或其他證明書證號、項次及有關內容,於出口報單或其他相關文件逐項申報。
出口人非以出口報單申報出口,出口地海關應將查核後之許可證或證明書影本函送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