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法施行細則 第4條 法規:貿易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國際貿易目 相關法規 貿易法母法 第4條 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六條對特定國家或地區或特定貨品所採取之必要措施,包括對輸出入貨品之數量、價格、品質、規格、付款方式及輸出入方法予以限制,並得洽請財政部依法課徵特別關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