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機關輸出入貨品管理辦法 第4條 法規:軍事機關輸出入貨品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國際貿易目 第4條 軍事機關輸出入貨品,除依前條規定免辦輸出入許可證外,應依一般輸出入規定辦理。前項一般輸出入規定經國防部洽商相關主管機關同意者,不適用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