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證實務作業基準應載明事項準則 第8條 法規:憑證實務作業基準應載明事項準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第一章 總則 第8條 憑證機構應於其作業基準中載明下列信賴憑證者之注意事項:一、驗證數位簽章之責任。二、僅於憑證使用目的範圍內信賴該憑證。三、查驗憑證狀態。四、了解有關憑證機構法律責任之條款。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