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第8條 法規: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第二章 登記及評鑑 第8條 電子遊戲場申請設立時,其營業場所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營業場所位於實施都市計畫地區者,應符合都市計畫法及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於非都市計畫地區者,應符合區域計畫法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之規定。二、營業場所建築物之構造、設備,應符合建築法令之規定。三、營業場所之消防安全設備,應符合消防法令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