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會計處理準則 第3條 法規:商業會計處理準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第一章 總則 第3條 本準則所列會計憑證、會計項目、會計帳簿及財務報表,商業得因實際需要增訂。記帳憑證、會計帳簿及財務報表之名稱及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