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會計法 第66條 法規:商業會計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第八章 決算及審核 第66條 商業每屆決算應編製下列報表:一、營業報告書。二、財務報表。營業報告書之內容,包括經營方針、實施概況、營業計畫實施成果、營業收支預算執行情形、獲利能力分析、研究發展狀況等;其項目格式,由商業視實際需要訂定之。決算報表應由代表商業之負責人、經理人及主辦會計人員簽名或蓋章負責。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