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登記法 第18條 法規:商業登記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第18條 商業終止營業時,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申請歇業登記。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