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臺公司大陸地區股東股權行使條例 第4條 法規:在臺公司大陸地區股東股權行使條例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第4條 在臺公司之股東會,保留股無表決權,其股份數不算入已發行之股份總數。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