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陸地區從事商業行為許可辦法 第2條 法規:在大陸地區從事商業行為許可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第2條 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在大陸地區從事經公告應經許可之商業行為者,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