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二十二條之一資料申報及管理辦法 第17條 法規:公司法第二十二條之一資料申報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第17條 公司未依本辦法規定申報或申報之資料不實者,應依本法第二十二條之一第四項規定裁處,如有處罰者,並應依該條第五項規定於資訊平臺註記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