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第50條 法規:公司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相關法規 公司法第二十二條之一資料申報及管理辦法相關 第二章 無限公司 › 第二節 公司之內部關係 第50條 股東因執行業務所代墊之款項,得向公司請求償還,並支付墊款之利息;如係負擔債務,而其債務尚未到期者,得請求提供相當之擔保。股東因執行業務,受有損害,而自己無過失者,得向公司請求賠償。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