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第356-12條 法規:公司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相關法規 公司法第二十二條之一資料申報及管理辦法相關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 › 第十三節 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 第356-12條 公司發行新股,除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新股認購人之出資方式,除準用第三百五十六條之三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外,並得以對公司所有之貨幣債權抵充之。第一項新股之發行,不適用第二百六十七條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