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體電路電路布局規費收費準則 第5條 法規:積體電路電路布局規費收費準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第5條 申請補發證書每件新台幣一千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