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 第37條 法規: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相關法規 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五章 附則 第37條 電路布局權簿及檔案,應由電路布局專責機關永久保存,惟得以微縮底片、磁碟、磁帶、光碟等方式儲存。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