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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條例主管機關為經濟部。
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之設立許可、輔導及監督業務,由經濟部指定專責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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