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爭議調解辦法 第11條 法規:著作權爭議調解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第11條 調解委員及列席或參加調解會議或經辦調解事務之人,對於調解事件,除已公開之事項外,應保守秘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