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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
第14條
著作權法 第14條
法規:
著作權法
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第三章 著作人及著作權 › 第二節 著作人
第1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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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條
在著作之原件或其已發行之重製物上,或將著作公開發表時,以通常之方法表示著作人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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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條
著作人就其著作享有公開發表之權利。但公務員,依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規定為著作人,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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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條
受雇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以該受雇人為著作人。但契約約定以雇用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依前項規定,以受雇人為著作人者,其…
第12條
出資聘請他人完成之著作,除前條情形外,以該受聘人為著作人。但契約約定以出資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依前項規定,以受聘人為…
第13條
在著作之原件或其已發行之重製物上,或將著作公開發表時,以通常之方法表示著作人之本名或眾所周知之別名者,推定為該著作之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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