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規費收費辦法 第11條 法規:專利規費收費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第11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二日修正條文,自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施行。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一月六日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九月二十七日修正條文,自一百零八年十一月一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