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師證書收費標準 第2條 法規:專利師證書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第2條 申請核發、補發或換發專利師證書者,應繳納證書費,每張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