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師法 第17條 法規:專利師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第三章 公會 第17條 專利師公會以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為其組織區域,並於中央政府所在地組設之。專利師公會,以一個為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