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33條發明專利申請案申請優先審查者,應備具申請書,載明下列事項:一、申請案號及公開編號。二、發明名稱。三、申請優先審查者之姓名…
- 第34條專利專責機關通知面詢、實驗、補送模型或樣品、修正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屆期未辦理或未依通知內容辦理者,專利專責機關…
- 第35條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之文字或符號有明顯錯誤者,專利專責機關得依職權訂正,並通知申請人。
- 第36條發明專利申請案申請修正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者,應備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一、修正部分劃線之說明書或申請專利範圍…
- 第37條因誤譯申請訂正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者,應備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一、訂正部分劃線之說明書或申請專利範圍訂正頁;…
- 第38條發明專利申請案同時申請誤譯訂正及修正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者,得分別提出訂正及修正申請,或以訂正申請書分別載明其訂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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