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法施行細則 第38條 法規:專利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相關法規 專利法母法 第二章 發明專利之申請及審查 第38條 發明專利申請案同時申請誤譯訂正及修正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者,得分別提出訂正及修正申請,或以訂正申請書分別載明其訂正及修正事項為之。發明專利同時申請誤譯訂正及更正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者,亦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