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法 第99條 法規:專利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相關法規 專利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二章 發明專利 › 第七節 損害賠償及訴訟 第99條 製造方法專利所製成之物在該製造方法申請專利前,為國內外未見者,他人製造相同之物,推定為以該專利方法所製造。前項推定得提出反證推翻之。被告證明其製造該相同物之方法與專利方法不同者,為已提出反證。被告舉證所揭示製造及營業秘密之合法權益,應予充分保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