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專利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前條雇用人與受雇人間所訂契約,使受雇人不得享受其發明、新型或設計之權益者,無效。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