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法 第129條 法規:專利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相關法規 專利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四章 設計專利 第129條 申請設計專利,應就每一設計提出申請。二個以上之物品,屬於同一類別,且習慣上以成組物品販賣或使用者,得以一設計提出申請。申請設計專利,應指定所施予之物品。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