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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專利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法規章節: 第110條

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及圖式,依第一百零六條第三項規定,以外文本提出者,其外文本不得修正。
依第一百零六條第三項規定補正之中文本,不得超出申請時外文本所揭露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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