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商標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法規章節: 第37條

商標權人得就註冊商標指定使用之商品或服務,向商標專責機關申請分割商標權。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