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碟管理條例 第8條 法規:光碟管理條例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第8條 事業應保存預錄式光碟之客戶訂單、權利人授權證明文件及所製造之預錄式光碟內容等資料,至少三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