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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光碟管理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事業應保存預錄式光碟之客戶訂單、權利人授權證明文件及所製造之預錄式光碟內容等資料,至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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