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協議價購徵收或聲請法院拍賣取得之土地出租或建築物租售辦法 第3條 法規: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協議價購徵收或聲請法院拍賣取得之土地出租或建築物租售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加工出口目 第3條 園管局或分局協議價購、徵收或聲請法院拍賣取得之建築物(以下簡稱建築物),指供生產、營運、服務或相關使用之建築物。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