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產業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51條 法規:科技產業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園區管理目 第七章 附則 第51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二十六日施行。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