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回國投資條例 第15條 法規:華僑回國投資條例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投資目 第15條 投資人實行出資後,其經審定之投資額課徵遺產稅優待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