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創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17條 法規:產業創新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產業目 相關法規 產業創新條例母法 產業創新條例緩課所得稅適用辦法(109.03.05訂定)相關 第17條 本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二項但書所稱供不特定對象使用之公共設施用地及公共建築物與設施,指道路、排水系統、水道、公園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