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創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15條 法規:產業創新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產業目 相關法規 產業創新條例母法 產業創新條例緩課所得稅適用辦法(109.03.05訂定)相關 第15條 開發產業園區,於土地取得程序完成後,應按其規劃,重行劃分宗地,辦理地籍整理及計算地價。前項地籍整理工作,由直轄市、縣(市)地政機關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