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創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14條 法規:產業創新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產業目 相關法規 產業創新條例母法 產業創新條例緩課所得稅適用辦法(109.03.05訂定)相關 第14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公告停止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之移轉,應將產業園區地籍圖及土地清冊送當地地政機關,囑託於土地及建築物登記簿內註記公告日期、文號、限制所有權移轉及停止受理建築申請之期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