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創新條例 第31條 法規:產業創新條例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產業目 相關法規 產業創新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產業創新條例緩課所得稅適用辦法(109.03.05訂定)相關 第八章 資金協助 第31條 國家發展基金之來源,除國庫撥款外,其作業賸餘得循預算程序撥充基金,以供循環運用。國家發展基金之管理及運用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