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投資條例 第11條 法規:外國人投資條例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投資目 第11條 投資人依本條例享有結匯之權利不得轉讓。但其出資讓與投資人之合法繼承人或經核准受讓其投資之其他外國人或華僑者,不在此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