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地區產業技術引進許可辦法 第9條 法規:大陸地區產業技術引進許可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投資目 第9條 技術引進計畫所需之儀器、設備、原料、零組件或產品雛型經於技術引進計畫書中載明品名、規格及進口數量並經許可者,得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之規定申請進口。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