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惠電價收費辦法 第5條 法規:優惠電價收費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第5條 前三條所列用戶用電較前一年度同一收費期間(以下簡稱同期)增加者,於前一年度同期用電量內之電費依前三條規定計收;超出部分,依電價表計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