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9條 法規: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第二章 接地 › 第七節 接地導體(線)之分隔 第39條 前條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之各類設備接地導體(線),在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下,得利用單一接地導體(線)互連:一、每一突波避雷器處,均有直接接地連接者。二、二次側中性導體(線)或被接地之二次側相導體,與符合第四十條規定接地要求之一次側中性導體(線)或遮蔽線共用或連接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